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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公路、水路部分)》的通知 桂交规〔2024〕1号

2024-03-13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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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有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公路、水路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交规〔2024〕1号.wps

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公路、水路部分).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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