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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吉福思罗汉果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7年4月1日依法取得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于2023年3月31日有效期满,你单位于2023年8月4日向我局提出的延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桂劳社发〔2006〕2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本局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董事会办公室、企划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营销部、财务部、研发部、质管部、物资部、工程部、EHS部、生产部、原料部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高管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你单位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的职工,企业应予知会。
四、执行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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