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社会保险

自动辞职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人社君为你解答

2020-09-22 15:19     来源:人社     作者:雁山区人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哪些用人单位需要帮职工办理失业保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第二条规定应参保缴费的群体,即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以下分别简称单位和职工)。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乡镇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城镇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自动辞职的员工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自动辞职的员工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广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区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为:(一)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二)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最低工资标准一类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2020年申请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的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20%。大型企业的裁员率低于2019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的。

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实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实施困难企业应急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一般应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