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

【互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十问十答

2023-11-07 13:05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1、什么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xx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哪些资金可以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以及利息收入,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时年龄已超45周岁,无法缴满15年怎么办?

参保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且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5、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怎么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6、参保人员在何时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考虑到农村劳动力频繁在城市与农村流动就业,实时转移将会增加参保人员负担,同时频繁办理转移手续,会造成社会管理成本的增加,因此参保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也就是参保人员一生只需要申请办理一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7、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其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额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按规定计发的固定数额,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额为个人账户储蓄额除以计发月数。

8、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能否参照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考虑到统筹基金是国家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安排,与个人账户功能和权益归属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现行政策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也没有支付统筹基金。同时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从趋势上看,应引导、激励参保人员尽可能享受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只转移个人账户储蓄额,不转移统筹基金。

9、参保人员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应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其重复参保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并退还给本人。

10、参保人员领取多重养老保险待遇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规定保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将扣除全部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已领取的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计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予以退还。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