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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具的申请和领取
1、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辅具?
答:本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因身体功能或器官缺陷导致日常生活不便,需要借助辅具改善或解决日常生活不便之处的贫困残疾人可申请辅具。
2、如何申请办理及相关材料?
答:(1)申请人携带本人申请、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乡(镇)残联登记办理;
(2)由乡镇残联指导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表》,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再由乡(镇)残联签字盖章,并上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到区残联进行申请。
(3)主要辅具有哪些?
答:主要有:轮椅、坐姿椅、助行器、矫形器、腋拐、盲杖、助听器、座便椅、助视器、护理床等。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
1、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符合什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扶助?
答:(1)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状况,结合村内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委派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因人因地而异,帮助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
(2)帮扶的对象是在就业年龄段的雁山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一定劳动能力、有脱贫致富愿望、有增收快效益好的发展项目,被列为当年脱贫对象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帮扶获得产业扶持资金的残疾人家庭。
2、如何申请扶助?
答:符合申请扶助的残疾人携带户口簿、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建档立卡帮扶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经村残协入户核查,村党支部审核,在各村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乡(镇)残联将村委申请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由区残联审核后完成项目申请。
3.补助标准
每人1000元/年。
三、阳光助残扶贫基地
1、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扶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区的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是属辐射带动型扶贫基地,主要是以基地为依托,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并签订产品收购合同进行扶持。
2、符合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
答:扶持有本区农业户口、符合法定劳动就业年龄,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如何申请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
答:符合申请资格的残疾人携身份证、户口本及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到本乡(镇)提出申请并填写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基地与残联工作人员对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筛选后确定扶贫对象,与残联、扶贫基地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协议后完成项目申请。
四、贫困残疾人创业就业扶助暂行办法
1、申请残疾人创业就业扶助的内容是什么?具备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创业就业扶助?
答:(1)对残疾人初次创业及农村残疾人开展家庭规模种养或者开店经营的,根据经营情况及种养规模给予最低1000元,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凡具有雁山区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扶助前未在业的城乡残疾人,均可申请扶助。
2、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创业就业扶助?
答:残疾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桂林市扶助残疾人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桂林市扶助残疾人自主选择分散培训补贴申请审批表》,报所在地乡(镇)残联核实,出具核准意见,报区残联审核,再报市残联审核,待补助资金到位后,一次性补助给残疾人。
五、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1、符合什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扶助?
答:(1)雁山区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
(2)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3)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
2、如何申请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答:符合培训条件的残疾人或者残疾人直系亲属携带户口簿、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区残联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后列入年度培训对象并报市残联备案,完成培训项目申请。
注:就业年龄段为:男16—59岁;女16—54岁
六、“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1、符合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答:本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劳动年龄段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2、“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有哪些服务内容?
答:针对不同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实行分类服务,采取多种托养形式,以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具体内容如下:
(1)日间照料:日间照料对象一般为家庭白天无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也可以社区为基础,从方便残疾人白天就近就便得到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生产劳动、文明教育等公益性服务为目的。
(2)居家托养:居家托养主要针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上门和针对服务等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清洁居家卫生、生活用品购买或饮食生活服务等)、康复服务(简单康复、疾病护理等)、心理辅导、紧急援助等。
3、如何申请加入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答:符合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残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提出申请,乡(镇)残联在有托养指标的前提下,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经区残联审核确定托养对象后,在《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报市残联;市残联对上报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完成项目申请。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向通过申请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每人每月80元的护理补贴。
2、符合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本区户籍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精神三、四级的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如何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广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无法办理申请手续的重度残疾人,可书面委托监护人或有关人员办理);村(居)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申请人情况在村(居)民委员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并设立投诉电话。公示内容应包括姓名、残疾等级、家庭详细地址、补贴金额等。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报区残联,区残联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民政局复审,完成项目申请。
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向持有《低保证》的困难残疾人提供每人每月80元的生活补贴。
2、符合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户籍为本区户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3、如何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符合资格条件的残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无法办理申请手续的残疾人,可书面委托监护人或有关人员办理);村(居)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提交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连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残疾人证、《低保证》(复印件)报送区残联,区残联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民政局复审,完成项目申请。
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1.对象范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为雁山区户籍的残疾人,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以按单人户纳入低保。
2.认定条件
(一)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只要残疾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不考虑供养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二)依靠子女供养的无收入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需考虑其子女的赡养能力。但赡养能力的计算可适当放宽,其子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可认定为无赡养能力。否则,应按规定计算。
(三)夫妻一方为重度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应将夫妻作为一个家庭单位核定收入,不得按单人户、夫妻拆开进行收入核算。
3.认定程序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单独施保的申请、审批程序及经济状况认定,除了不需要经过民主评议环节外,其余均按《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6]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救助标准
对于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属于城市低保对象的,低保金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发放;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可按A档计发。对于获得低保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1、什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具有当地户籍,从事个体经营或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家庭经济困难有残疾人。
2、如何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合格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效凭证上、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区残联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残联备案并发放补贴。
3、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1)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即本年度参保,下一年度申请补贴。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
(2)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和缴费基数按照我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当年已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补贴的计入累计补贴年限,不再享受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十一、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
1、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答:有房屋出入口改造、户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阳台改造等,具体按照残疾人房屋结构以及特殊需求,实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改造。
2、如何申请家庭无障碍设施免费改造?
答:(1)申请人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桂林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表》;
(2)村委(社区)会同乡(镇)残联对有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入户调查,经初审在村委(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桂林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乡(镇)残联。
(3)乡(镇)残联对报来的《桂林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同意后,签署改造的协议,与有资质、有爱心、有经验、有营业地址和营业执照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签署按户改造的设计、施工协议,最后监理方组织入户施工,同时监理单位开展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
十二、残疾人学生中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1.符合什么条件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助学补助?
答:(1)全日制高中和中专、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在校残疾学生;
(2)2019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考生(以上含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下同)。
(3)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在读本专科学生;
(4)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相关指定专业和广西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柳州一职校)为我会联合办学院校,在上述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已按相关文件享受专项资助,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2、资助标准
(一)本科以上(含研究生、博士生)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二)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
(四)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五)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3、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在9月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助学金项目残疾学生申请表》,将《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身份证》的原件提交残联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在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本专科就读的残疾学生,需每年入学后凭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或学费缴纳凭证向所在地残联提交申请,方可享受每年资助。
十三、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
1、符合什么条件可申请助学补助?
答:户籍在本区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助学补助:
(1)在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
(2)接受义务教育、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
(3)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成人中、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
2.补助标准
(1)残疾儿童学前教育:100元/月;
(2)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小学、初中300元/学期
(3)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高中、中专600元/学期
(4)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专以上1000元/学期
3、如何申请办理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
答:(1)符合申请条件的资助对象自愿申报(未成年人由监护人申报),到户籍所在乡(镇)残联领取并填写《桂林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申请表》,先由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再提供相关资料报乡(镇)残联进行初审,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①《录取通知书》(接受各教育阶段的第一学期,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成人中、高等教育的应提供毕业证书,接受学前教育的应提供学校证明和每月缴费凭据,缴费凭据应与学校证明一致);
②残疾学生须提供本人的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
③贫困残疾人子女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父母的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和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救助证》;
④领取助学金的银行账号。
(2)乡镇残联初审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区残联审核;
(3)区残联审核后,对受助对象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意议后于每年9月底前,将当年学期助学汇总表(附《申请表》及资料复印件)上报市残联,完成项目申请。
十四、肢体残疾人考取驾照实行相应补助
1、申请对象:
(1)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型的机动驾驶证;
(2)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驾驶证。
3补贴驾照类型:C2、C5。
4.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1200元。
十五、肢体残疾人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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