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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工作经验做法
1.建立完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主次干道围挡分别不低于2.5米和1.8米),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硬化,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3.强化施工过程防尘降尘管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存放于库房或密闭容器,土方和装修作业时采取喷雾降尘措施,房屋建筑工程裸土应采取覆盖或绿化处置。
4.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密闭串桶或容器转运楼层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密闭清运出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完善工程扬尘防治手段。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围挡、警示标志,临近主要道路和居民生活区的一侧设置双层密目网,定时洒水喷雾降尘,定时清理排水系统,施工泥浆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二)工作成效
1.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召集全局干部召开局务会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以解决突出问题为主线,并结合建筑领域实际情况,编制相关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雁山区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于我局218办公室。
2.宣传发动情况
结合建筑领域特点,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在工地醒目位置悬挂横幅、LED屏投放宣传标语、对相关企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讲座等方式在辖区内进行全方位宣传。
3.线索核查情况
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反馈处理结果。我局已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工作邮箱,派专人负责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雁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73-3550033;投诉举报邮箱:ysqzjj@guilin.gov.cn)
4.检查辖区内在建工地情况
(1)要求辖区内建筑企业进行自查。各建筑企业均已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严格根据排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建立健全扬尘治理整治台账。
(2)我局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摸排,深入施工第一线,采取查看相关台账、询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排查,并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让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为做好各项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在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实行服务与监管并存的管理模式,在建工地主要干道有洒水车辆自动清洗,施工现场设置了封闭围挡,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土方时,会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做到文明安全施工。2025年以来,我局共计检查工地50余次,发现在建项目存在裸土未覆盖、施工时未开启喷淋等问题40余个,目前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毕。
(3)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信息、悬挂横幅、开展相关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2025年以来,我局共计督促施工企业悬挂横幅10余条,开展扬尘治理知识宣讲5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难。参建单位环保意识薄弱,存在被动整改、问题反弹,土方开挖、夜间作业等方面管控最为困难。
(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公益属性强、回报周期长,过度依赖财政,社会资本参与渠道不畅、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在今后的建筑领域扬尘治理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加大排查及宣传范围,同时对在建工地进行全面监管。按照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局面,工作有新举措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桂林市雁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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