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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雁山镇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效处置环保投诉问题。全年共接收处理环保投诉26起,其中粪水直排问题10起、生活污水管道维修问题1起、农村水体污染问题4起、农村生活垃圾问题11起,处置费用约1万元。二是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召开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作部署会2次,通过广播、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禁烧宣传;组织镇、村两级开展禁烧巡查810人次,处置露天焚烧行为836起。三是健全垃圾清运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统筹协调清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转运站,确保清运工作持续稳定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群众环保意识薄弱,主动参与、配合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不足;二是环保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群众环保素养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秸秆禁烧管控难度较大,日常巡查人力消耗大,罚款等执法措施需多部门联动执行,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同时,焚烧主体多为老年人,劝导处置难度高;加之乡镇工作繁重、干部身兼数职,人员调配紧张,工作经费与配套设备保障不到位,制约了环保工作高效推进。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从严抓实环境保护与露天禁烧管控。严格落实镇村两级网格员常态化巡查机制,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教育一起”,推动环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督促第三方清运公司规范作业、定期清运,健全“镇指导、村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居民卫生意识与辖区环境整洁水平。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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