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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关于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6-03-24 15:15     来源: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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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分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我分局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评审与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等工作。2025年我区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共1个,项目名称为桂林市君武幼儿园项目,土地用途为幼儿园用地,2024年已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审查意见,明确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目前暂无新地块需要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评审制度与信息上报制度。

(二)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2025年,雁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自然资发〔2024〕26号)文件要求,我区对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按照规则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调整方案涉及13个项目,调整总规模28.7048公顷。科学优化了国土空间布局。

(三)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按照自治区下发任务,雁山区到2035年需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图斑45个,面积43.31公顷;“十四五”期间修复任务为28公顷。分局人员多次进行外业核查,认真准备销号材料报上级审核。目前,已获批销号面积22.43公顷,完成总任务的51.79%,占“十四五”任务的80.11%。经排查,雁山区废弃矿山实际生态修复面积已超过28公顷,无尾矿库、废弃矿山、历史遗留废渣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

(四)全力做好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桂林市下达雁山区的子项目共有4个,分别为:桂林市雁山区良丰河及古桂柳运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农田生态功能提升项目、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雁山段)项目、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可视范围水土保持林提升工程项目(为调整后项目)。经中期上报方案调整后,合计总投资约2.669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6647亿元,自治区资金7256万元,自筹资金2792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资金136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37万元(拨付率55%),自治区资金4209万元(拨付率58%),自筹资金329万元(拨付率12%)。

(五)扎实开展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1.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发〔2022〕2号),涉及雁山区自然资源领域1个问题,即问题十。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正在组织销号。

2.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发〔2024〕30号),涉及雁山区自然资源领域0个问题。

(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直以来,我分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人防+技防”,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伤亡;二是安排值班13组、39人次,巡查排查隐患点26个、风险区62处,做好“叫应”等防范工作。三是开展了地灾防范培训、应急避险演练、防灾减灾宣传,提高群众避险意识。四是做好日报、周报、月报工作。目前,因地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为零。

(八)保护溶洞资源与生态环境

为有效保护溶洞资源与生态环境,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我局针对溶洞钟乳石是否被盗采、溶洞是否存在生活垃圾、溶洞是否成为废水排放通道等组织开展了排查,共排查洞穴5处。

(九)涉重金属矿山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经排查,雁山区所有矿山于2017年前已全部关闭,无采矿权、探矿权,桂林市矿产资源规划中雁山区无矿业权设置。雁山区历史上无涉重金属矿开采历史,原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方解石、砖瓦用粘土。目前,雁山区不存在正在开采的矿山企业、不存在正在开采的采石场,所以,矿山方面不存在涉重金属的矿山企业,不存在涉重金属“散乱差”企业、不存在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不存在涉重金属矿山环境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废弃矿山图斑转型利用难度大,由于不符合规划、权属不清、在风景名胜区等原因,导致办理用地手续困难。

(二)部分项目施工滞后。由区发改局实施的二期子项目南湾河(雁山段),由于后期新增加,且资金文一直未下达,工程进度款从开工至今尚未拨付,导致植生袋材料没有资金进料,存在停工的风险,现已申报第一期进度款约780万元,第二期进度款约419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溶洞保护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溶洞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垃圾产生。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砍伐盗采溶洞钟乳石、溶洞废水排放和乱扔垃圾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非法采矿行为。

(三)继续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进一步做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争取“十五五”期间完成上级下发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四)持续跟踪督促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进展,加快推进项目按要求完成。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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