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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桂林市雁山区财政决算报告
-- 2024年12月17日在雁山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雁山区财政局长 白庚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报告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3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4万元,同比增加1,029万元,增幅24.30%,其中:税收收入3,530万元,同比增加1,049万元,增幅42.28%;非税收入1,734万元,同比减少20万元,降幅1.14%,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94%。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成92,735万元,财政总支出92,735万元(含年终结余16,864万元),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530万元,非税收入1,734万元;(2)转移性收入59,40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6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88万元;(3)上年滚存结余13,916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1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788万元;(2)转移性支出6,275万元,其中:上解支出5,0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858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1,78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57万元,同比增加18,457万元,增幅35.3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2万元,增幅25.22%,主要是盘活使用预算外存量资金7,620万元,减轻预算内压力,其中2,400万元用于此科目。完成预算104.87%,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146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国防支出143万元,增幅921.43%,主要是本年度武装部民兵补助增加。完成预算226.98%,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45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1,413万元,降幅9.60%。主要是法院检察院本年度上划市级,相关支出较少。完成预算1062.41%,主要是两院上解相关经费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教育支出11,219万元,增幅28.28%,主要是去年盘活使用预算外存量资金7,620万元,减轻预算内压力,其中2,900万元用于此科目。完成预算122.5%,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874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科学技术支出769万元,增幅13.25%,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区本级财政需每年安排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一。完成预算103.22%,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15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万元,降幅48.76%,主要是上年度双创经费支出较大。完成预算147.8%,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52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7万元,增幅41.23%,主要是补缴了上年度12月五险及本年度五险调标增长。完成预算138.54%,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6528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5,933万元,增幅16.45%,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较多,防疫支出的增加。完成预算116.29%,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1870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3,720万元,增幅185.39%,主要是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管网相关项目相关工程款支出增加。完成预算4481.93%,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3769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1,189万元,增幅99.83%,主要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相关工程款支出增加。完成预算167.94%,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4658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农林水支出14,398万元,增幅13.39%,主要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支出较多。完成预算171.61%,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6877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交通运输支出844万元,增幅96.28%,主要是奇峰镇至大埠路口项目相关工程款以及大圩至草坪水毁工程支出增加。完成预算7.38%,主要是2023年一般债券安排10000万元,目前尚未形成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3万元,增幅37.80%,主要是去年奇峰创业园园区综合开发项目的支出较多。完成预算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33万元,增幅15.09%,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312万元,增幅161.61%,主要是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工程款支出增加及补缴了上年度12月公积金、本年度公积金调标增长。完成预算170.72%,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898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58万元,增幅232.95%,主要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项目及消防经费支出增加;
金融支出985万元,增幅905.1%,主要是桂惠贷补助规模增加。完成预算171.61%,主要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6877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调整。
2.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28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基金收入3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7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4,608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2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0万元,年终结余7,847万元。
3.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8,55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94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支出6,8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25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68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1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569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0,02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3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696万元。
5.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我区年初安排预备费500万元,按规定用于不可预见的临时开支,去年未使用。
6.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我区超收收入814万元全部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7.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023年我区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64,37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96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790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49631万元,包括:1、体制补助291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546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9072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3万元,结算补助290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823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30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99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我区财力,发放工资及保持运转的费用;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535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3万元,主要用于市领导挂点和联系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帮扶及扶贫专项资金;3、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单位相关办案及业务经费;4、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3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6、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50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7、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8、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8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等补助、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9、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250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的交通部门的工资及运转经费;10、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1、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专项转移支付12790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工会补助、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等;2、教育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附加相关项目;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补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民办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4、卫生健康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5、节能环保375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环境治理、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项目等项目;6、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爱心驿站及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等项目;7、农林水支出6473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补助、稻谷生产补贴、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8、交通运输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涨价等各项补助;9、金融支出1182万元,主要用于“复工贷(稳企贷)”财政贴息;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耕地保护激励项目;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智慧应急系统建设。
8.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49,756万元,调增13,187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2,943万元。调整事项:一是年度执行中新增一般债券12,008万元,调增债务转贷收入12,008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超收200万元,调减税收收入250万元,调增非税收入450万元;三是与上级对账完成,“上年结余收入”金额以2022年决算数为准,调增“上年结余收入”科目97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49,756万元,调增13,187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2,943万元。调整事项:一是年度执行中新增一般债券12,008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6万元,雁山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桂林市雁山区水利建设项目218万元,雁山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补助资金539万元,桂林高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万元,雁山区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25万元;二是调增新增债务付息支出27万元;三是一般公共预算超收200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四是调整以前年度执行情况与决算的支出差额。具体调整科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8,496万元,现调整为9,070万元,调增574万元,主要是调整以前年度执行情况与决算支出的差额。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8,132万元,现调整为9,158万元,调增1,026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券支出:雁山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6万元,雁山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467万元,现调整为745万元,调增278万元,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一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483万元,现调整为708万元,调增225万元,主要是雁山区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25万元。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8,172万元,现调整为8,390万元,调增218万元,主要是桂林市雁山区水利建设项目218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904万元,现调整为11,443万元,调增10,539万元,主要是雁山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补助资金539万元,桂林高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万元。
(7)预备费年初预算500万元,现调整为600万元,调增10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增加,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8)债务付息支出年初安排789万元,现调整为816万元,调增27万元,为今年实际付息数额。
(二)债务情况
(1)2023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1,749万元,当年新增20453万元,2023年期末余额122202万元。
(2)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8,758.8万元,其中桂林高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万元;雁山区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84.8万元、雁山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补助资金539万元、雁山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6万元、桂林市雁山区水利建设项目218万元、雁山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2,183万元、政府专项债券4,608万元。
(3)未来五年政府债务到期情况:2024年还本10,468万元,付息4,269万元;2025年还本2,797.14万元,付息3,806.71万元;2026年还本0万元,付息3,706.29万元;2027年还本1,512万元,付息3,706.29万元;2028年还本400万元,付息3,659.63万元。
二、2023年财政工作措施
为高质量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区人大年初审议提出严格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意见,我们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财政收入,增强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协调沟通,形成合力: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深挖增收潜力,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围绕重点工作,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7.85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0.52亿元),增幅8.4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4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8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1.88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民生保障,增进基层民生福祉
集中财力聚焦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的基础上,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民生领域投入资金逐年增加,全年民生领域投入资金56,033万元,增幅34.6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0%。
一是切实保障民生。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13,747万元,其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75万元,就业补助588万元,抚恤金4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807万元。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惠农政策,全年共投入资金14,398万元,其中: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7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等;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70万元,投入美丽乡村项目资金600万元,为雁山区人民群众解决村内道路出行、路灯照明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投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096万元;发放各项农业补贴816万元,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资金564万元。
三是推动教育发展。全年教育投入11,219万元,其中:教师工资福利支出8,142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经费2,295万元,金雁学校建设经费145万元,切实保障了金雁学校顺利实现开学招生。
四是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全年卫生健康支出投入5,933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47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47万元,医疗救助补助444万元。
(三)聚焦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定的编制预算。科学编制收入预算,立足实际,结合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安排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集中力量办大事,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推动我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政府采购等各项业务全面贯通。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2023年,我区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5,270.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4,098.33万元,节约资金1,172.66万元,节约率为7.7%;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2023年共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215个,涉及报审金额合计116,709.83万元,审定金额109,065.21万元,审减金额7,644.62万元,审减率为6.55%。
(四)聚焦风险防控,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坚持政府债务不超限额原则,“开前门”与“堵后门”并举,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梳理未来三年法定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将法定债券还本付息相关支出足额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在积极抓住政策机遇谋划项目争取专项债务资金的同时,坚持常态化债务监测工作,有序推进债务化解,确保按期完成化债任务。
回顾过去一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雁山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很多问题和严峻挑战:一是雁山财力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主要以发展服务业为主,工业比较薄弱,未起到支撑的作用,财政收入增长困难;二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自身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上级资金、“三保”专户管理逐步规范,收支矛盾越发突出;三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资金调度困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五)重视审计意见,强化财政自身学习纠错能力
(1)年初预算安排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经审计抽查柘木镇政府、区民政局预算批复,发现安排定额公用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预算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和预算额度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2)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涉及金额16,071.87万元
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应纳入预算未全部纳入预算,大部分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通过追加件追加预算。2022年全区各预算部门追加工作经费、维修费、项目经费、非税回拨等资金279笔,涉及金额16,071.87万元。
整改情况:财政部门今后将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完整性,区财政局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业务指导,强化部门预算审核,确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3)未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经审计查看区财政局提供的相关材料,发现未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全面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未全面将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于预算安排、问题整改,未全面建立并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通报制度。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会强化绩效观念,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4)未及时批复和下达绩效目标
经审计查看区财政局提供的材料,发现未在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或调整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未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时同步下达区域或项目绩效目标。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将强化绩效观念,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5)绩效目标设定不规范
经审计查看区财政局提供的材料,发现未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照要求设定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不明确不细化、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合理可行。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应强化绩效观念,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有关绩效目标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6)政府性基金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
政府性基金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调整8万元,实际支出1万元,预算执行率12.5%;城乡社区支出预算调整数2,307万元,实际支出24万元,预算执行率1.04%;债务付息支出预算调整2,731万元,实际支出1,056万元,预算执行率38.67%。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7)部分项目预算未及时调整和执行,未达绩效目标,涉及金额 297.43万元
经审计查看部门预算汇总表及相关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发现区民政局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配套资金187.97万元、城乡低保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07.64万元;区退役事务局2022年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本级配套1.82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未及时调整预算,造成执行不到位,未达到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97.43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对预算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执行的项目,以及无需再支出的据实结算项目,要及时收回总预算,根据实际情况报政府领导同意后并重新安排。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8)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涉及金额 38.96万元
全区非税收入2022年实收金额1,754万元,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非税收入38.96万元未收缴。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会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项目、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不得截留、占用、 挪用或者拖欠。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整改。
三、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区产业基础仍然较差,能形成长期稳定的财力支柱产业不多,财力增长后劲不足。二是地方税收形成可用财力少,支出刚性增长逐年增大,收支矛盾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税务部门加大征收力度,力争做到应收尽收,查处偷税漏税行为。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服务企业,大力引进税源稳定的企业落户我区,增加财力来源。三是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防止非税收入流失。四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保证刚性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五是制定各种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六是对重点、重大的预算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促使财政资金提高效益。七是做好政府置换债券工作,缓解财政偿债压力。
总的来说,2023年我区的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有力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雁山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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