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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在桂林市雁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雁山区财政局白庚付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雁山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4万元,同比增加1,029万元,增幅24.30%,其中:税收收入3,530万元,同比增加1,049万元,增幅42.28%;非税收入1,734万元,同比减少20万元,降幅1.14%。
2023年我区财政总收入完成92,735万元,财政总支出92,735万元(含年终结余16,864万元),收支平衡。
财政总收入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530万元,非税收入1,734万元;(2)转移性收入59,40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6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88万元;(3)上年滚存结余13,916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151万元。
财政总支出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57万元;(2)转移性支出22,778万元,其中:上解支出4,7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4万元,年终结余16,864万元。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57万元,同比增加18,457万元,增幅35.3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2万元,增幅25.22%,主要是盘活使用预算外存量资金7,620万元,减轻预算内压力,其中2,400万元用于此科目;国防支出143万元,增幅921.43%,主要是本年度武装部民兵补助增加;公共安全支出1,413万元,降幅9.60%。主要是法院检察院本年度上划市级,相关支出较少;教育支出11,219万元,增幅28.28%,主要是去年盘活使用预算外存量资金7,620万元,减轻预算内压力,其中2,900万元用于此科目;科学技术支出769万元,增幅13.25%,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区本级财政需每年安排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万元,降幅48.76%,主要是上年度双创经费支出较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7万元,增幅41.23%,主要是补缴了上年度12月五险及本年度五险调标增长;卫生健康支出5,933万元,增幅16.45%,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较多,防疫支出的增加;节能环保支出3,720万元,增幅185.39%,主要是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管网相关项目相关工程款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189万元,增幅99.83%,主要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相关工程款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14,398万元,增幅13.39%,主要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支出较多;交通运输支出844万元,增幅96.28%,主要是奇峰镇至大埠路口项目相关工程款以及大圩至草坪水毁工程支出增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3万元,增幅37.80%,主要是去年奇峰创业园园区综合开发项目的支出较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33万元,增幅15.09%,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312万元,增幅161.61%,主要是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工程款支出增加及补缴了上年度12月公积金、本年度公积金调标增长;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58万元,增幅232.95%,主要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项目及消防经费支出增加;金融支出985万元,增幅905.1%,主要是桂惠贷补助规模增加。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28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基金收入3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7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4,608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2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35万元,年终结余7,85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35万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23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65万元。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8,55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94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支出6,8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25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68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1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569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0,02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3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69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2023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1,749.04万元,当年新增18,327.80万元,2023年期末余额120,076.84万元。
(2)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8,758.8万元,其中桂林高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万元;雁山区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84.8万元、雁山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补助资金539万元、雁山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6万元、桂林市雁山区水利建设项目218万元、雁山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2,183万元、政府专项债券4,608万元。
(3)未来五年政府债务到期情况:2024年还本10,468万元,付息4,269万元;2025年还本2,797.14万元,付息3,806.71万元;2026年还本0万元,付息3,706.29万元;2027年还本1,512万元,付息3,706.29万元;2028年还本400万元,付息3,659.63万元。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策落实,扎实做好“三保”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全区正常运转,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协调沟通,形成合力: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深挖增收潜力,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围绕重点工作,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7.85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0.52亿元),增幅8.4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4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8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1.88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民生保障,增进基层民生福祉
集中财力聚焦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的基础上,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民生领域投入资金逐年增加,全年民生领域投入资金56,033万元,增幅34.6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0%。
一是切实保障民生。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13,747万元,其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75万元,就业补助588万元,抚恤金4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807万元。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惠农政策,全年共投入资金14,398万元,其中: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7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等;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70万元,投入美丽乡村项目资金600万元,为雁山区人民群众解决村内道路出行、路灯照明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投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096万元;发放各项农业补贴816万元,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资金564万元。
三是推动教育发展。全年教育投入11,219万元,其中:教师工资福利支出8,142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经费2,295万元,金雁学校建设经费145万元,切实保障了金雁学校顺利实现开学招生。
四是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全年卫生健康支出投入5,933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47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47万元,医疗救助补助444万元。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定的编制预算。科学编制收入预算,立足实际,结合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安排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集中力量办大事,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推动我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政府采购等各项业务全面贯通。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2023年,我区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5,270.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4,098.33万元,节约资金1,172.66万元,节约率为7.7%;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2023年共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215个,涉及报审金额合计116,709.83万元,审定金额109,065.21万元,审减金额7,644.62万元,审减率为6.55%。
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坚持政府债务不超限额原则,“开前门”与“堵后门”并举,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梳理未来三年法定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将法定债券还本付息相关支出足额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在积极抓住政策机遇谋划项目争取专项债务资金的同时,坚持常态化债务监测工作,有序推进债务化解,确保按期完成化债任务。
回顾过去一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雁山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很多问题和严峻挑战:一是雁山财力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主要以发展服务业为主,工业比较薄弱,未起到支撑的作用,财政收入增长困难;二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自身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上级资金、“三保”专户管理逐步规范,收支矛盾越发突出;三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资金调度困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我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62,420万元,财政总支出安排完成62,420万元,收支平衡。
财政总收入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30万元;(2)转移性收入56,930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428万元,(提前下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1,5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2万元(全部为提前下达专项资金);(3)上年滚存结余16,864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00万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4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428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2,91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88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11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3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57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727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7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11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47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54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万元。
财政总支出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52万元;(2)转移性支出14,468万元,其中:上解支出4,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468万元。
2024年预计可完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30万元,增幅5.05%,其中:税收收入3,550万元,增幅0.57%,非税收入1,980万元,增幅14.16%,非税占比35.80%。
(1)税收收入3,320万元,包括:增值税1,600万元,增幅18.87%;企业所得税495万元,增幅13.01%;个人所得税220万元,增幅10.00%;城市维护建设税230万元,增幅9.00%;房产税230万元,增幅5.99%;印花税400万元,降幅49.94%,主要是印花税为一次性税收;城镇土地使用税75万元,增幅13.64%;土地增值税150万元,增幅7.14%,车船税150万元,增幅31.58%。
(2)非税收入1,98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0万元,增幅4.17%;罚没收入980万元,增幅25.6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0万元,增幅5.2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52万元,增幅3.51%,具体安排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1万元,降幅30.66%,主要是全区公务员基础绩效今年放在人社局科目;(2)国防支出63万元,与上年持平;(3)公共安全支出67万元,降幅49.62%,主要是检察院、法院的上划;(4)教育支出8,202万元,增幅0.86%;(5)科学技术支出800万元,增幅71.31%,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区本级财政需每年按照经常性收入增幅安排科学技术经费支出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一;(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万元,降幅33.52%,主要是提前下达资金减少;(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1万元,增幅15.30%,主要是全区公务员基础性绩效纳入该科目;(8)卫生健康支出2,858万元,降幅43.98%,主要是提前下达资金减少;(9)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降幅84.34%,主要是提前下达资金减少;(10)城乡社区支出7,377万元,增幅1427.33%,主要是一般债券结余资金;(11)农林水支出3,774万元,降幅53.82%,主要是提前下达资金减少;(12)交通运输支出3,077万元,增幅240.38%,主要是一般债券结余资金;(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6万元,降幅32.74%;(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15)金融支出350万元,降幅30.00%,据实安排“桂惠贷”贴息;(16)住房保障支出1,963万元,增幅1.19%;(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0万元,降幅52.79%;(18)预备费500万元,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159万元,增幅46.89%,按实际需要偿还的利息安排;(20)其他支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支出安排坚持以收定支,据实按照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在有限的财力内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安排其他支出。一是按照“三保”要求保障工资发放、保障部门基本运转及基本民生资金需求;二是重点保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重要项目支出。我区财力情况有限,其他民生及各单位运转等刚性支出项目经费均无法纳入年初安排。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005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1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852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11,005万元,主要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37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7万,彩票公益金支出1,0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110万元。收支平衡无结余。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社保基金收入8,34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64万元。
2024年社保基金支出6,56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23万元。
2024年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77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9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841万元。
2024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1,80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2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537万元。
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468万元,付息支出4,26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1,1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110万元。
2024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地的攻坚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雁山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财政统筹作用,推动雁山经济发展。围绕全区重大工作任务,统筹全区财力、强化财政支持,保障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工业园区、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为雁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夯实基础。
二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高收入质量。加强税收收入形势调研及预测分析,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联合税务部门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实现非税收入应缴尽缴,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是发挥惠企政策作用,培育壮大财源。继续发挥桂惠贷等各种助企纾困政策,支持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财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增加调度资金。联合区直各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取得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力争更大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我区可支配财力;认真学习研究债券政策,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和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争取资金,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题,确保重大决策落实。
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稳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把财政支出转化为群众实惠。紧紧兜牢“三保”底线,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做到预算安排不出现“三保”支出缺口,预算执行不出现挤占拖欠,确保工资、民生等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下更大功夫。压减预算资金,从严从紧核定经费;严格预算编制,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着力盘活各类资产,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通过事前绩效评估,严格把关项目立项,确保项目符合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明确项目的预期效益,避免“新形象工程”的出现。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中央“过紧日子”要求的行为。
二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强化和实行依法采购,严把采购价格核定关、采购信息透明关,认真审核资金来源和采购清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加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力度,遏制建设工程中的高估冒算、浪费资金等行为,节约政府项目投资成本。
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原则、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编制预算前,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目标与预算拨款的挂钩机制,确保预算资金按照既定目标使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绩效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目标推进。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项目终止、责任人问责等决策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效性。
(五)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加快债券的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雁山经济复苏发展,加强债券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是落实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规划,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做好债务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债务化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地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为谱写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雁山新篇章贡献财政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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