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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工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9-26 15:03     来源:雁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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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工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工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工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国家、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组织管理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3、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监督管理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含食品、药品),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接受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委托,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查处辖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活动。

6、依法查处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辖区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辖区内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10、负责辖区内商标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案件;教育引导辖区企业增强商标意识,申请商标注册;积极开展辖区内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11、负责辖区内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市场主体年报及未按时年报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在职17人,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工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工商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可从财决02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取数)

(一)收入总计175.21万元,工商局为2016年新增单位,无对比数。

1、财政拨款收入175.2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上年结转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2.12万元,工商局为2016年新增单位,无对比数。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4.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社保等;工商管理支出;执法办案支出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27.54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市场、柘木市场改造的支出。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可从财决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取数)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0万元,项目支出47.30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行政运行111.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工资、社保、机关运行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5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的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4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支出。 

4、执法办案专项2.6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的支出。

5、消费者权益保护1.0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出。

6、信息化建设0.99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维修,电话费等支出。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54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市场、柘木市场改造。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可从财决08-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取数)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万元;公用经费1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63万元、差旅费0.15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劳务费0.5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可从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中取数)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5.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2015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万元,平均每辆1.8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0次。

(四)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5.9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万元,工商局为2016年新增单位,无对比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雁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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