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令。
2、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3、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各种私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具体如下: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乡社团、乡司法所。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2.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62.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62.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4.2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8.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事务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36.5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的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12.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7万元,项目支出234.73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行政运行199.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府、群众团体、党委、司法的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党委事务、政府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运行日常开支,政府、人大、群众团体、党委的绩效工资等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16.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36.56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环境卫生的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2.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87万元、津贴补贴60.34万元、奖金4.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6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10.8万元、村官、村干工资31.1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12.05万元;公用经费2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开支。2016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5万元,平均每辆1.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0次,人次2300次。主要用于接待餐费等支出。
(四)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20.2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14万元,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0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降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47万元,比2015年增加58.43万元,上升34.57%。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员工资及福利标准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