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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团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团委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团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团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党委指导下制订团委工作的总体思路,制订中远期的团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团员青年的头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学生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加强共青团的自身建设,以强化五福意识为突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为目标,加强团员队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团员发展教育、推优入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团委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团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可从财决02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取数)
(一)收入总计 22.663294 万元。同比增加14.493294万元,增幅63.95%。
1、财政拨款收入22.22219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万元。
3、其他收入0.4411万元,为其他类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26.149946万元。同比增加15.859946万元,增幅60.65%。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6.1499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 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可从财决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取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59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42万元,项目支出 5.3850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行政运行6.57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支出。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4.1043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可从财决09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取数)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该项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可从财决08-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取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5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388 万元、津贴补贴2.8656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 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公用经费1.3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698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0 万元、水费0万元、差旅费0 万元、会议费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可从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中取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出国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过路费开支。2017年四月份之前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016年四月份已将车辆移交。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
(四)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比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未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98万元,比2016年减少 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人社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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