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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

2018-12-07 15:18     来源:雁山区财政局     作者:雁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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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令。

(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各种私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 6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大埠乡党委

2

大埠乡人大

3

大埠乡政府

4

雁山区大埠乡司法所

5

大埠乡社团

6

雁山区大埠乡农业服务中心

7

雁山区大埠乡文化广播电视站

8

雁山区大埠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9

雁山区大埠乡林业水土保持站

10

雁山区大埠乡计生服务所

11

雁山区大埠乡劳动保障事务所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662.2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7万元,上升7.06%,其中:本年收入662.2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7万元,上升43.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62.22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7万元,上升43.67%。

2、其他收入0万元。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662.2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7万元,上升7.06%。其中:本年支出662.2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7万元,上升7.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2.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商品与服务支出、医疗支出、项目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1.91万元,上升14.04%。

2、公共安全支出(类)7.8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工资及商品与服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0.7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41.77%。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6.56万元:是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11.9%。

5、农林水支出(类)45.47万元:主要用于农发项目管理、市派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经费等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8.68万元,下降40.31%。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5.9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工资及服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5.94%。

7、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14.5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03万元,增长92.99%。

8、住房保障支出(类)22.44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0.07%。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14万元,项目支出32.0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2.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商品与服务支出、医疗支出、项目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1.91万元,上升14.04%。

2、公共安全支出(类)7.8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工资及商品与服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0.7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41.77%。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6.56万元:是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11.9%。

5、农林水支出(类)45.47万元:主要用于农发项目管理、市派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经费等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8.68万元,下降40.31%。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5.9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工资及服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5.94%。

7、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14.5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03万元,增长92.99%。

8、住房保障支出(类)22.44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0.07%。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14万元,同比增加76.78万元,上升13.88%。其中:

人员经费559.5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9万元,上升138.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6.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11、绩效工资88.9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69万元、退休费54.29万元、住房公积金34.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6万元、生产补贴102.47元;

公用经费30.5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07 万元,下降6.34%主要包括:办公费5.23万元、印刷费5.94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6.53万元、差旅费0.15万元、维修(护)费1.1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劳务费3.76万元、委托业务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7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5.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37万元,降低76.6%。比上年支出数增加0.73万元,上升17.1%。增加的原因主要公务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3.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9万元,降低60.69%。比上年支出数增加3.36万元,上升302.7%。公务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3.3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84万元,降低95.34%。比上年支出数减少2.29万元,下降81.2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大埠乡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67万元,平均每辆2.3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5次,人次45次。主要用于大埠乡政府和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6万元,比2016年减少2.07万元,减少6.34%。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大埠乡日常工作开支都在雁山区万达文化旅游项目的工作经费当中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7个,共涉及资金25.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0.61%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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