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2018-12-07 16:53
来源:雁山区财政局
作者:雁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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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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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政协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政协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政协办公室是政协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在政协党组和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区委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负责与区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和部门的信息交流、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依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政协日常工作。
(三)负责党组会议、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及其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五)负责政协领导讲话、报告、文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的打印。
(六)以区政协委员会的名义举办茶话会、座谈会、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活动计划、组织工作。
(七)筹办党政领导机关和人民团体邀请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联系组织工作。
(八)负责机关的文书档案、文印通讯、考勤、人事、秘书、翻译等工作。
(九)负责做好接待工作和处理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
(十)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值班、财务管理、干部职工生活、离退休人员生活、医疗保健、环境卫生等工作。
(十一)负责政协机关的汽车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有关交通安全事宜。
(十二)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桂林市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雁山区政协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37.9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4.17万元,下降18.54%,其中:本年收入236.0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4.17万元,下降18.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5.88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4.3万元,下降18.71%。
2、其他收入0.14万元,为雁山区政协办公室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不变。
4、上年结转和结余1.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37.9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4.17万元,下降18.54%。其中:本年支出235.7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4.42万元,下降18.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5.76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政协工作任务、保障政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4.42万元,下降18.75%。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6万元,项目支出49.10万元。
1、行政运行182.27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办公室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6.17万元,下降12.56%。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学习培训及差旅费等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13万元,下降21.57%。
3、参政议政8.63万元,主要用于政协重点课题调研,较2016年度决算减少1.37元,下降13.7%。
4、其他政协事务支出4.3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38.77%。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66万元,同比减少38.95万元,下降17.26%。其中:
人员经费169.1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58万元,下降8.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85万元、津贴补贴70.33万元、退休费2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
公用经费17.5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8.54万元,下降5.14%。主要包括:办公费4.42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42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5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7.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91万元,降低28.09%。比上年支出数减少5.54万元,下降42.6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6万元,降低1.12%。比上年支出数减少6.29万元,下降54.2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5万元,降低57%。比上年支出数减少1.05万元,下降32.8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政协办公室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运行费支出5.3万元,平均每辆1.7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2次,人次246次。主要用于政协机关和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27万元,比2016年减少26.17万元,下降12.56%。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比2016年少开1次全委会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 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