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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定全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有关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
3、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4、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部门进行的审计。
(五)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并报市审计局和区审计厅备案;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根据区委的规定,依法依规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对区属国有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九)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区内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审计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50.9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4.34万元,增长39.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61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长8.08万元,下降23.40%。
2、其他收入7.35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35万元,增长100%。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不变。
4、上年结转和结余1.0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50.9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长39.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业务、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4.16万元,增长39.75%。
2、年末结转和结余1.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审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8万元。
1、行政运行26.5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28万元,增长37.72%。
2、审计业务20.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工作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65.17%。
3、信息化建设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审计系统培训费等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不变。
4、事业运行2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不变。
5、其他审计事务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不变。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8万元,同比增加14.16万元,增长39.75%。其中:
人员经费32.1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9.44万元,增长41.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33万元、津贴补贴13.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8万元;
公用经费17.6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72万元,增长36.59%。主要包括:办公费8.67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差旅费1.93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委托业务费5.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3万元,比2016年增加4.73万元,增长36.67%。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经责审计委托业务费和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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