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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联系协调工业涉及财税、银行、工商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七)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节能监察等有关行业监管工作。
(九)负责协助全区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全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研究制定信息化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协助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三网融合,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全区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
(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协调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负责指导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桂林市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69.2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57万元,降低3.74%。
1、财政拨款收入148.40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4.55万元,增长58.12%。
2、上级补助收入2.65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交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43万元。
6、上年结转17.80万元。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56.5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0.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62.64万元,主工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支出。较2016年增加14.04万元,增长28.89%。
2、一般行政管理支出70.6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较2016年增加15.29万元,增长27.60%。
3、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6.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骋用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较2016年减少27.68万元,下降51.26%。
2.年末结转和结余12.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的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6万元,项目支出88.64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行政运行59.56万元,主工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支出。较2016年增加10.96万元,增长22.55%。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8.6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较2016年增加52.71万元,增长231.51%。
3、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0.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较2016年减少9.14万元,下降31.15%。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44万元、津贴补贴29.73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6万元、印刷费4.57万元、咨询费1.59万元、差旅费1.81万元、会议费1.24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劳务费2.11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11.3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1.35万元、住房公积金2.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1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1.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5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92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等支出。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55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9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公务接待次数下降、公务车改革,单位无公务车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2万元,比2016年减少16.02万元,同比降低98.77%。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对企业的奖励补贴经费从工业发展专项基金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
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工业和信息化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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