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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环卫站2019年部门决算

2021-01-11 15:55     来源:雁山区政府     作者:雁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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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环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环卫站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环卫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环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本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监督、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桂林市雁山区环卫站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具体如下:桂林市雁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环卫站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环卫站2019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年总收入总计511.42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0.22万元,增长13.35%,其中:本年收入467.5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3.65万元,增长5.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74.2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3.02万元,增长9.68%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93.33万元,为上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环卫工人社会保障缴费补助的收入。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9.37万元,下降9.12%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43.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年总支出总计511.42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0.22万元,增长13.35%。其中:本年支出479.2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1.9万元,增长17.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3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582.39%

2、城乡社区支出(类)447.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6.53万元,增长11.6%

3、住房保障支出(类)4.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20.08%

4、行政运行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为本年新增支出项目。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为本年新增支出项目。

6、年末结转和结余32.1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本年新增支出项目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6万元,为当年新增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8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在编人员和新招聘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582.39%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42.49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人员工资等经费和办公经费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2.29%

5住房保障支出4.2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20.85%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23万元,同比增加33.03万元,增长9.68%其中:

人员经费35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67万元、津贴补贴1.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89万元、绩效工资20.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9.68万元;

公用经费1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万元、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6万元、住房公积金4.29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7.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开支。2019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49万元,平均每辆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7.4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

2、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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