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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农机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雁山区辖区(以下简称辖区)农机化的区域规划、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城区农机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负责辖区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
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年度检审。
负责处理农业机械事故。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对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处罚违章行为。
3、负责农机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抗洪、抗旱以及季节性农业生产服务调度。
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负责指导农机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农机驾驶员和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农机购置补贴的办理、核验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农机局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具体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桂林市雁山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
2 |
桂林市雁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
|
3 |
桂林市雁山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农机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19.3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6.14万元,下降38.29%,其中:本年收入219.3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6.14万元,下降38.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9.38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6.14万元,下降38.29%。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0万元。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不变。
5、上年结转和结余3.4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22.7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0.90万元,下降38.74%。其中:本年支出222.7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0.90万元,下降38.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44万元:是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27.33%。
2、农林水支出(类)213.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执法监管、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 、其他农业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8.88万元,下降39.37%。
3、住房保障支出(类)4.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0.70%。
4、年末结转和结余2.5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农机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7万元,项目支出121.72万元。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27.33%。
2、行政运行29.8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02万元,增长152.97%。
3、事业运行58.7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2个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1.72%。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9.56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机具推广工作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下降3.23万元,下降14.17%。
5、执法监管0.37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生产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下降0.01万元,下降2.63%。
6、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103.6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下降138.27万元,下降57.16%。
7、其他农业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培训与农机监理工作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下降3.63万元,下降70.35%。
8、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缴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16年瘊算数下降0.35万元,下降6.97%。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7万元,同比增加15.03万元,增长18.19%。其中:
人员经费93.3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74万元,增长13.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29万元、津贴补贴48.47万元、奖金2.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7万元、退休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4.67万元;
公用经费4.2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99 万元,下降31.74%。主要包括:办公费1.18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0.51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农机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0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降低0%。比上年支出数减少6.24万元,下降73.9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取消公务用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的预算数和决算支出数不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2016年的支出数下降1.4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降低0%。比上年支出数减少4.8万元,下降68.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参加的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农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86次,人次258次。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不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
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农机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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