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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雁山区管辖范围的镇、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备案;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招标和建设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核发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雁山区管辖范围的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具体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 |
|
2 |
桂林市雁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
3 |
桂林市雁山区房产管理所 |
|
4 |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收入总计1828.4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了436.91万元,增加了23.9%,其中:本年收入1589.9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91万元,增加27.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89.97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91万元,增加27.48%。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238.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828.4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了436.91万元,增加了23.9%。其中:本年支出1589.9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6.91万元,增加27.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了0.06万元,增加了0.78%。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及雁山区良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减少了128.88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1222.9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雁山区城乡建设局日常运转开支如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还用于我局开展的村镇规划编制、地形图测绘及环广西自行车赛沿线风貌改造支出。较2016年度增加了571.38万元,增长88%。
4、住房保障支出354.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出及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了6.92万元,减少了1.92%。
6、年末结转和结余238.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6万元,项目支出1500.11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行政运行78.05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建设局机关和二层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7.88万元,增加94.3%。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的支出。较2016年下降了0.46万元,下降了53.49%。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日常办公费用开支。较2016年增加了1.03万元,增加了68.67%。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61.2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环广西自行车世界巡回赛赛道沿线风貌改造支出。
5、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雁山区良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出,较2016年减少了130万元。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缴纳医疗保障费的支出。较2016年增加了1.12万元,增加了127.27%
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日常办公经费等。较2016年增加了1.96万元,增加了220.22%。
8、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7.1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办公经费及村镇规划编制、地形图测绘等业务工作的开支。较2016年下降了82.23万元,下降了82.74%。
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25.0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道路硬化及良丰下村改造等基础设施支出。较2016年减少了99.48万元,减少 23.43%。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7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人口疏散基地建设经费传统村落及非税回拨等业务支出。较2016年减少了40.58万元,减少53.18%
11、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51.8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较2016年减少了7.98万元,减少2.2%。
12、住房公积金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6年增加了1.06万元,增加93.81%。
1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较2016年增加了0.06万元,增加0.79%。
1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6万元,同比增加了40.11万元,增加了80.62%
其中:人员经费87.1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了85.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66.22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绩效工资7.77万元、奖金1.11万元、退休费7.63万元、住房公积金2.19万元;
公用经费2.68万元,较2016年减少0.04万元,减少1.5%,主要包括:办公费0.93 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单位参加 0 的出国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开支。2017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 次,人次40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四)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6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7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开支减少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车改已经没有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末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7.88万元,增加94.3%。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行政和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工资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51.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3.46%。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良好
第四部分 :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农机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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