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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扶贫开发、扶贫综合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具体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桂林市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2070.89万元,同比增加527.42万元,增长34.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2070.89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527.42万元,增长34.17%。
2.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2070.89万元,同比增加527.42万元,增长34.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5万元: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29万元,下降47.4%。
2、卫生健康支出(类)1.75万元: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41万元,下降18.98%。
3、农林水支出(类)2063.33万元: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同比增加531.51万元,增长34.7%。
4、住房保障支出(类)2.16万元: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8万元,项目支出1847.21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同比减少1.58万元,下降30.21%。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同比减少0.41万元,下降18.98%。
3、农业农村支出198.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项目支出。同比增加163.89万元。
4、扶贫支出1864.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开发及项目等方面内容支出。同比增加367.62万元,增长24.55%。
5、住房公积金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68万元,同比减少33.71万元,下降13.1%。其中:
1、人员经费51.78万元,同比增加7.13万元,增长15.97%。
2、公用经费154.44万元,同比增加8.07万元,增长5.51%。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人员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