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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2022-07-21 15:00     来源:雁山区政府     作者:雁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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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为本城区提供财政国库支付业务;

(二)承担雁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具体业务;

(三)对城区非税收入进行征收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支付业务的监督检查;

(五)为财政管理提供相关信息,为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70.9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42.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0.96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42.71%。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70.9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42.7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9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42.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0.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42.71%。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70.96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财政国库系统设备的购置及系统维护费财政国库系统信息建设方面的办公经费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96万元。

    行政运行70.96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财政国库系统设备的购置及系统维护费财政国库系统信息建设方面的办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42.71%。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