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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

2022-08-17 20:25     来源:雁山区政府     作者:廖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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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0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全“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四)指导全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五)负责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六)监督管理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地方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参与组织全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参与监督管理全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农业投资管理。组织编制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推动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研究拟定全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农村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区新农村建设和市新农办下达的任务

(十四)组织实施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交通、道路管护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农村局

2

桂林市雁山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Z01表取数)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803.74万元,同比增加789.31万元,增长7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1783.74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769.31万元,增长75.84%。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803.74万元,同比增加789.31万元,增长7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同比减少16.24万元,下降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同比减少29.27万元,下降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是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减少19.59万元,下降100%。

4、农林水支出(类)1783.74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等方面,同比增加834.41万元,增加87.89%

5.其他支出20万元。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Z05表取数)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5万元,项目支出1669.39万元。

1、行政运行134.35万元,主要用于(填入单位名称)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7.82万元,增加75.6%。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42万元。

3.病虫害控制52.88万元。

4.农产品质量安全11.73万元。

5.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0.04万元。

6.行业业务管理10.39万元。

7.防灾救灾38.05万元。

8.农业生产发展80万元

9.农村合作经济102.66万元。

10.农产品加工于促销162.4万元。

11.农村社会事业47万元

1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66万元。

13.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70.38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Z05-1表取数)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3.74万元,同比增加769.31万元,增长77.8%。其中:1、人员经费114.92万元,同比减少18.63万元,减少1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91万元、津贴补贴62.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22万元、职业年金1.2万元、退休费5.32万元、医疗费1.76万元、住房公积金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万元;2、公用经费19.44万元,同比增加11.36万元,增长140.6%。主要包括: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0.06万元、咨询费1.67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2.76万元、维修(护)费0.49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劳务费1.18万元、委托业务费3.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0.0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0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Z09表取数)雁山区(填入单位名称)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万,用于项目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98万元,同比减少1.59万元,下降44.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1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雁山区(填入单位名称)2020部门决算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