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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

2022-07-22 14:30     来源:雁山区区委组织部     作者:雁山区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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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拟订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综合规划以及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离退休干部重要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区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全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拟订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以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调查审理干部有关问题。

(四)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六)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协调落实区委党政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专家制度,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委老干部局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文化建设。

(九)负责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抓好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群建工作。研究拟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雁山区委员会组织部

2

雁山区机关工委

3

雁山区编办

4

雁山区老干局

5

雁山区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Z01表取数)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458.93万元,同比减少477.89万元,减少51.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445.60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476.20万元,减少51.66%。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474.27万元,同比减少448.20万元,减少48.5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2.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同比减少47.63万元,下降9.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同比增加3.0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63万元:是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2.95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同比减少410.00万元,减少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3.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3.39万元。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Z05表取数)

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27元,其中:基本支出474.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176.08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委组织部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3.9万元,增加2.26%。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同比3.35万元,增加100%

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83.0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比减少54.14万元,减少16.05%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比增加3.09万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同比增加2.9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3.39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Z05-1表取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86万元,同比减少521.94万元,减少56.62%。其中:    

1、人员经费299.33万元,同比减少118.57万元,减少28.3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47万元、津贴补贴167.87万元、奖金4.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5万元、住房公积金6.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07万元;    

2、公用经费100.17万元,同比减少403.37万元,减少80.05%。主要包括:办公费45.83万元、印刷费8.15万元、邮电费1.37万元、差旅费4.97万元、会议费0.89万元、培训费27.74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劳务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26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Z09表取数)

雁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40万元,同比增1.45万元,增加74.36%。主要原因是接待自治区党校等单位参观考察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减少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

(一)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是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