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决算 > 2022年区本级部门决算

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

2024-01-30 10:04     来源:雁山区民政局     作者: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录

第一部分:雁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完善各项民政制度,并组织辖区乡镇、街道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管理城乡社会救助,负责特困供养户和城乡社会困难户的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助及其他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查、确定和救助款的发放,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三)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城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推动农村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五)负责区内行政区域划分,地名管理;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承办行政区域勘界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审批登记、年检和管理工作,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贯彻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有关法规和规章。

(八)贯彻儿童收养的法规和规章;指导本区儿童收养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救助管理办法,负责救助管理工作,对我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和管理。

(十)承担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管理职能。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财务;指导、监督我区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负责对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宣传、信访等工作,提高民政干部的素质。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 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925.9万元,同比增长511.13万元,增幅36.1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1925.9万元,同比增长511.13万元,增幅36.128%。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548.57万元,同比增长986.36万元,增幅63.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2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413.74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

3其他支出208.93万元: 用于老年人福利等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4年初结转和结余642.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8.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9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413.74万元,其他支出208.93万元。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89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民政局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6.19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三)老年福利支出98.13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的支出。

(四)残疾人事业支出42.33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支出。

(五)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38.07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金支出。

(七)其他保障和就业支出542.6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等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3.7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和恢复重建支出。

(九)其他支出208.9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等福彩公益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万元。

(一)行政运行支出18.95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民政局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的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同比减少2.01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实有人数2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公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