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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

2024-02-01 13:20     来源: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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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三)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桂林市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第三部分: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Z01表取数)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587.34万元,同比增加157.37万元,上升3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584.14万元,同比增加157.37万元,上升36.88%,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587.34万元,同比增加157.37万元,上升3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同比减少2.23万元,下降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5.38万元:同比增加156.24万元,上升38.19%。主要用于局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全区各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8.65万元:同比增加5.99万元,增长47.31%。是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0.13万元:同比减少2.49万元,下降95.0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Z05表取数)
   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56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行政运行、拥军优属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8.65万元。是本级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0.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Z05-1表取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16万元,同比增加157.39万元,增加36.88%。其中:

(一)人员经费26万元,同比减少22.88万元,降低46.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51万元、津贴补贴12.0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住房公积金0.13万元。

(二)公用经费39.38万元,同比增加31.01万元,增长370.51%。主要包括:办公费31.12万元、印刷费0.02万元、差旅费0.81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Z09表取数)
   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12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0.12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是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