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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审计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对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政府国有企业、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政府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乡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直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依法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九)加强信息技术在本区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本区审计信息系统,加强审计信息管理。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具体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桂林市雁山区审计局 |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审计局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Z01表取数)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5.47万元,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30.78%,主要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协助审计,委托审计业务费用增加。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0.5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11.48万元,增长39.57%。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6.57万元,同比增加17.55万元,增加60.46%。主要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协助审计,委托审计业务费用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是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Z05表取数)
雁山区审计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1.41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5.16万元。
1.行政运行31.4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审计业务支出15.16万元,主要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协助审计,委托审计业务费用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Z05-1表取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9万元,同比增加4.13万元,增长13.51%。其中:
1.人员经费26.62万元,同比减少14.2万元,减少5.06%。减少的原因为无公益性岗位人员,拨款减少。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3万元、津贴补贴13.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6万元。
2.公用经费8.06万元,同比增加7.09万元,增加728.86%。增加原因购置审计办公会议视频设备一套。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办公费0.4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差旅费0.6万元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Z09表取数)
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08万元,是国内接待费0.08万元,1批次,8人次,人均0.01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CS02表取数)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是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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