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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
(四)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五)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计划生育协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七)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完成党和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群团组织1个,全额事业单位0 个。具体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桂林市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 |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6.3139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46.3139万元,同比减少9.6402万元,减幅17.2%。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6.3139万元,减幅1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36.3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4.36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6.828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人员绩效工资。
2、住房公积金4.3667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住房公积金。
3、公务员医疗补助1.6018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4、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0.032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工伤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2.3707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医疗保险。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5.5531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机关养老保险。
7、计划生育机构25.5613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6.828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人员绩效工资。
2、住房公积金4.3667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住房公积金。
3、公务员医疗补助1.6018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4、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0.032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工伤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2.3707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医疗保险。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5.5531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职工机关养老保险。
7、计划生育机构25.5613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计划生育协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