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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决算

2025-01-13 10:25     来源:雁山区政府     作者: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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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的有关对外贸易、投资促进、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本区商务发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和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三)负责本区大型商贸设施相关报批手续的申报及期建设协调工作;收集发布本区商贸领域的招商信息,负责和管理本区商贸设施的招商工作。

(四)负责本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发展及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协作及归口管理本区的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会活动。

(六)负责专项控制和专卖、专营商品的监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本区招商信息网,开展网络招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本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0.52万元,降低54.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57.78万元,同比减少73.74万元,降低54.000%。其他收入2.74万元,为收公益岗社保费单位部分。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0.60万元,降低54.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9.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补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50.33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招商引资8.8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补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47.51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招商引资8.8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22万元,下降72.1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2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公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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