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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令。
(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各种私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4个。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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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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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埠乡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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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埠乡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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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埠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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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埠乡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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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埠乡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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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埠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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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埠乡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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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埠乡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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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埠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 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825.65万元,增幅15.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825.65万元,同比增长240万元,增幅15.14%。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825.65万元,增幅15.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67.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商品与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同比减少105.5万元,下降8.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7.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就业保障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同比增加168.2万元,上升281.93%。
3.卫生健康支出(类)95.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20.71万元,上升27.69%。
4.农林水支出(类)205.4万元。主要用于农发项目管理、市派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资金等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增加20.26万元,增长10.94%。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9.26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171.9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44万元,项目支出670.2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67.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商品与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同比减少105.5万元,下降8.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7.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就业保障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同比增加168.2万元,上升281.93%。
3.卫生健康支出(类)95.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20.71万元,上升27.69%。
4.农林水支出(类)205.4万元。主要用于农发项目管理、市派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资金等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增加20.26万元,增长10.94%。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9.26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171.9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840.90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12.58万元。主要用于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养老保险缴费和社会保障支出121.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4.医疗保险支出95.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雁山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公积金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014万元,下降31.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较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年末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未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参公人员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7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雁山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雁山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雁山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