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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局预算公开及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7-05-30 16:20     来源:雁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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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调整方案。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本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贯彻农村综合改革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综合性指导意见,协调解决农村综合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九)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区政府主权外债,组织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局属参公单位1个,为雁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局属事业单位1个,为雁山区农业办公室。全局(含二层机构)在岗在编10  人,不含借调人员。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8.5万元,同比减少22.13万元,减幅13.78%。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38.5万元,同比减少22.13万元,减幅13.7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14%,同比减少11.8万元,减幅10.83%;项目支出4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6%,同比减少10.33万元,减幅19.9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14%,同比减少11.8万元,减幅10.83%,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单位没有保留公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项目支出4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86%,同比减少10.33万元,减幅19.99%,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国库支付中心去年一次性更新三大系统服务器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0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38%。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6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按雁山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相关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预算改革业务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财政国库业务15.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财政事务)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票据电子化软件性、国有资产系统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6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5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16%。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5.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2.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③农林水支出2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具体如下: 

机构运行(农业综合开发)18.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社会保险、职业年金支出,按雁山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经费支出。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用于一事一议工作经费支出。 

④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6 %,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7.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局属参公单位和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减幅40%。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参公单位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10.1万元,减幅100%。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没有保留车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83.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0.27万元、津贴补贴28.54万元、奖金2.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9万元、绩效工资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4.77万元,包括办公费0.55万元、印刷费0.13万元、差旅费1.83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会议费0.33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1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8.81万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政府按照先议后筹、先筹后补的原则,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下载查看:2017年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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