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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政协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7-05-30 16:24     来源:雁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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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协办公室是政协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在政协党组和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区委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负责与区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和部门的信息交流、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依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政协日常工作。 

     (三)负责、党组会议、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及其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五)负责政协领导讲话、报告、文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的打印。
      
六)以县政协委员会的名义举办茶话会、座谈会、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活动计划、组织工作。
      
七)筹办党政领导机关和人民团体邀请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联系组织工作。 

      (八)负责机关的文书档案、文印通讯、考勤、人事、秘书、翻译等工作。
      
九)负责做好接待工作和处理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
     
十)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值班、财务管理、干部职工生活、离退休人员生活、医疗保健、环境卫生等工作。    

     (十一)负责政协机关的汽车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有关交通安全事宜。
     
十二)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在职16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65.24万元,同比增加35.46万元,增长10.75%。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65.24万元,同比增加35.46万元,增长10.75%;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6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57%,同比增加50.46万元,增长19.81%;项目支出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3%,同比减少15万元,减少2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3.5%,同比增加50.46万元,增长19.81%;项目支出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43%,同比减少15万元,减少2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3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4.16%。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174.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定额公用经费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5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会议、参政议政及其它政协事务。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7%。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12.19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等。 

     公务员医疗9.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③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4.17%。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5.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往来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费5.36万元,同比减少22.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使用运行维护。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184.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0.3万元、津贴补贴50.79万元、奖金5.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37.23万元,包括办公费2.24万元、印刷费0.48万元、差旅费5.92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会议费1.44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57万元,包括退休费68.34万元、住房公积金15.23万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下载查看: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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