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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决议;调查研究本区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问题,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的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 4、掌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综合协调民族宗教、台侨事务工作,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和全区统战业务指导; 8、完成区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局属群团组织1个,为雁山区工商联,在职6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0.60万元,同比减少0.65万元,减幅0.7%公共预算拨款90.60万元,同比减少0.65万元减幅0.7%。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同比减少0.65万元,减幅0.6%;项目支出1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同比减少3.32万元,减幅2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2%,项目支出1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 73.6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
3、住房保障支出5.3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9.8%。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同比增长0元。
(二)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同比增长0元。用于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同比减少8.05万元,减幅100%。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没有保留车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63.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4.03万元、津贴补贴18.58万元、奖金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1万元、养老保险8.92、职业年金3.57、;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8.36万元,包括办公费0.75万元、印刷费0.07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5.35万元。
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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