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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二)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工程和农业发展项目;
(三)指导全区粮食、蔬菜、水果等为主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生产,指导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调整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产品的流通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2个:分别为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局、桂林市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在职人员6人。局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桂林市雁山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雁山区经管站。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94.31万元,同比减少2.61万元,减少0.66%。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94.31万元,同比减少2.61万元,减少0.6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24%;项目支出18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76%,同比减少1.65万元,降低0.89%。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3.24%;项目支出18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76%,同比减少1.65万元,降低0.89%。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二大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0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53.24%。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农业)12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全年的工资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1%。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18.71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生育、工伤及公务员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17.1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8.17%。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7.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保障。
养老保险支出29.0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3.85%。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1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
2.农业项目支出184.39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控制、农业综合改革开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扶贫。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务活动发生的各种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费1.2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及维护。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171.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8.42万元、津贴补贴44.19万元、奖金4.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19.64万元,包括办公费0.44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工会经费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4万元,包括退休费18.34万元 住房公积金17.16万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下载查看:雁山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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