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并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对乡村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五)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规范与监督管理。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包含党、人大、团体等系统),下设参公单位 1 个,为雁山镇财政所,下设事业单位 5 个,分别是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雁山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雁山镇林业水土保持站、雁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雁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在职 51人,离休0 人,退休 22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38.78万元,同比增加55.24万元,增长6.25%。其中:公共预算拨款938.78万元,同比增加55.24万元,增长6.25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3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0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99%,同比增加55.24万元,增长6.25%;项目支出3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同比无变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99%,同比增加55.24万元,增长6.25%;项目支出3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1%,同比无变动。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①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43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26%。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418.39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党委、政府办公室、群众团体及财政事务运行的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9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政府办公室等其他机构事务中基本支出以外的项目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②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4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59%。具体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0.68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38.7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经费支出。
③ 住房保障支出55.2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88%。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55.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的编制人员长期的住房储金。
④ 国防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21%。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征集兵役经费支出。
⑤ 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43%。主要用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经费支出。
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6%。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经费支出。
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⑧ 城乡社区支出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8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⑨ 农林水支出8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⑩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5%。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经费支出。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经费。
(三)公务用车费16万元,同比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由于我区2016年3月已实施公车改革,公车改革后用于保留车辆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年检费、过路费等车辆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5)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1.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603.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00.68万元、津贴补贴155.02万元、奖金8.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31万元、绩效工资18.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47万元、住房公积金55.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83.63万元,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46万元、差旅费6.26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会议费1.16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工会经费7.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83万元,包括退休费86.51万元、生活补助127.33万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下载查看:雁山区雁山镇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