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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3-20 10:35     来源:雁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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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对雁山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查封或扣押等职权。 

(四)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把关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查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履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行使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关、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依法查处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履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行使经营环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的核发,负责经营环节安全生产条件把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其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依法查处相应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备案的除外);负责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跨省作业(运营)备案;依法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负责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备案和防护设施竣工备案(安监总局、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备案的除外)。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十一)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十二)负责雁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指导和协调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承担雁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要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以及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局属事业单位1个,为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在职6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6万元,比2018年增加12.31万元,同比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事业干部及工资福利增长,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万元,比2018年增加6.23万元,同比增长71%;卫生健康支出6.24万元,比2018年增加0.95万元,同比增长18%;住房保障支出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万元,同比增长2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08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万元,同比增长8.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万元,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3万元,比2018年增加2.15万元,同比增长24.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84万元,比2018年增加0.3万元,同比增长11.8%;事业单位医疗1.5万元,比2018年增加0.51万元,同比增长51.5%;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比2018年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11.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3.2%;行政运行(应急管理事务)31.45万元,比2018年增加4.53万元,同比增长16.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管理事务)19.63万元,比2018年增加5.13万元,同比增长35.4%;住房公积金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万元,同比增长22.9%。以上各项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干部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项目支出2018年为8.48万元,2019年没有项目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46万元,比2018年增加20.79万元,同比增长36.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2万元,比2018年增加17.9万元,同比增长33.6%;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比2018年增加2.9万元,同比增长66.7%。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6万元,比2018年增加12.31万元,同比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事业干部及工资福利增长,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万元,比2018年增加6.23万元,同比增长71%;卫生健康支出6.24万元,比2018年增加0.95万元,同比增长18%;住房保障支出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万元,同比增长2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08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万元,同比增长8.4%。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合计78.4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3万元,比2018年增加2.15万元,同比增长24.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84万元,比2018年增加0.3万元,同比增长11.8%;事业单位医疗1.5万元,比2018年增加0.51万元,同比增长51.5%;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比2018年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11.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3.2%;行政运行(应急管理事务)31.45万元,比2018年增加4.53万元,同比增长16.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管理事务)19.63万元,比2018年增加5.13万元,同比增长35.4%;住房公积金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万元,同比增长22.9%。以上各项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干部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万元,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3万元,比2018年增加2.15万元,同比增长24.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84万元,比2018年增加0.3万元,同比增长11.8%;事业单位医疗1.5万元,比2018年增加0.51万元,同比增长51.5%;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比2018年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11.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3.2%;行政运行(应急管理事务)31.45万元,比2018年增加4.53万元,同比增长16.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管理事务)19.63万元,比2018年增加5.13万元,同比增长35.4%;住房公积金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万元,同比增长22.9%。以上各项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干部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项目支出2018年为8.48万元,2019年没有项目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5万元,比2018年增加2.9万元,同比增长66.7%。分别是办公费0.55万元,印刷费0.13万元,差旅费2.21万元,维(护)修费0.13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期末固定资产原值7.18万元,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15]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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