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雁山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进行综合管理。
(三)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推荐审核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四)负责管理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人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事业单位的职工档案;抓好人才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转移就业工作。
(五)负责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在职工人的技能、等级培训工作,做好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的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到龄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八)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制定、集体合同审核;做好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工作;负责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九)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负责对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政务信息、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局属参公单位3个,分别是:桂林市雁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桂林市雁山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桂林市雁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在职33人(其中借调1人),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区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区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06.61万元,同比减少573.54万元,减少65.16%。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06.61万元,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2019年支出总预算3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项目支出0万元。
受财力限制,年初预算只安排了基本支出,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收入支出较上年均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项目支出0万元。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3%。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34.64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10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02%。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78.41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参公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6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84%。具体如下: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78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④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35%。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13.74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局属参公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3.2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局属参公单位人员的医疗补助费用。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万元。
⑤住房保障支出1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33%。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9.4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局属参公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30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
(一)工资福利支出安排269.91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69.30万元、津贴补贴56.12万元、奖金2.88万元、绩效工资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9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万元、住房公积金19.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8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29.93万元。
其中,办公费2.31万元、印刷费0.59万元、差旅费9.02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会议费0.59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1.2万元,减少100%。主要用于局机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100%。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年检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06.61万元,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06.61万元,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
2019年支出总预算3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
受财力限制,年初预算只安排了基本支出,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收入支出较上年均大幅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06.61万元,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61万元,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573.54万元,降幅65.16%;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是受财力限制,年初预算只安排了基本支出,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93万元,包括办公费2.31万元、印刷费0.59万元、差旅费9.02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会议费0.59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受财力限制,今年年初没有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有一台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受财力限制,今年年初没有安排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10]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