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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扶贫办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山区扶贫办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扶贫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指导乡镇贫困退出工作,负责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培训,负责扶贫系统宣传工作;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负责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项目报备、项目实施、公示公告等工作。负责完成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1个:桂林市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在职人员2人。下设事业单位1个:桂林市雁山区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雁山区扶贫办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雁山区扶贫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55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93万元。
2020年支出总预算550.9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
3、农林水事务支出542.1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55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大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万元,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1.82万元。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6万元。
3、农林水支出542.11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117.34万元。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94万元。
(3)扶贫事业机构41.27万元。
(4)其他扶贫支出169.6万元。
4、住房改革支出2.56万元,具体如下:
⑴住房公积金2.5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5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9.09%,;项目支出500.8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90.9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76%。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38%。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54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4%。具体如下:
(1)行政运行(扶贫)支出542.1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办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编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工会费支出、党建费用、扶贫项目管理费、扶贫专项资金等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0.47%。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2.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55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550.9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
3、农林水事务支出542.1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09%%;项目支出50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9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大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76%。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38%。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54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4%。具体如下:
(1)行政运行(扶贫)支出542.1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办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编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工会费支出、党建费用、扶贫项目管理费、扶贫专项资金等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0.47%。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2.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09%;项目支出:50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0.91%。其中:
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08%,。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12.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2)津贴补贴5.72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津补贴支出。
(3)绩效工资3.36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用于干部职工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2.56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2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具体如下:
⑴办公费0.74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办公经费支出。
⑵印刷费0.1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印刷费支出。
⑶差旅费2.87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差旅费支出。
⑷维修(护)费0.15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支出。
⑸会议费0.1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参加会议的费用支出。
⑹培训费0.1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支出。
⑺工会经费0.71万元,用于干部职工的工会费支出。
⑻公务接待费0.19万元,用于在公务接待支出。
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党建经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
(1)精准扶贫工作经费50万,具体如下:
①办公费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的办公经费支出。
②印刷费1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的印刷经费支出。
③差旅费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的工作人员出差经费支出。
④会议费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的组织会议的支出。
⑤公务接待费20万元,用于在脱贫攻坚公务接待支出。
⑥培训费2万元,用于在脱贫攻坚培训会支出。
⑦其他商品和服务,用于脱贫攻坚其他费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9万元,同比减少3.35万元,下降73.3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无此项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万元,同比增加19.84万元,增加5668.29%,主要因为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年。
3、公务用车费0万元,我办无公务车,无此项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雁山区扶贫办2019年之前(含2019年)由雁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做部门预算,扶贫办2020年才独立做部门预算,因此无增量。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具体如下:
⑴办公费0.74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办公经费支出。
⑵印刷费0.1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印刷费支出。
⑶差旅费2.87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差旅费支出。
⑷维修(护)费0.15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支出。
⑸会议费0.1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参加会议的费用支出。
⑹培训费0.1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支出。
⑺工会经费0.71万元,用于干部职工的工会费支出。
⑻公务接待费0.19万元,用于在公务接待支出。
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党建经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39.25万元,其中:1、房屋及建筑物0万元;2、公用车辆9.88万元;3、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24.31万元;4、办公桌椅家具5.33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结对帮扶资金主要用于雁山区所有享受政策扶持的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贫困户创收,提高贫困户的生产能力和生活水平。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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