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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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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指导政法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设置区综治办、维稳办、防线办、防范办等部门,目前在职6人。
第二部分: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43.4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9.5万元,减幅40.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4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43.4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9.5万元,减幅40.96%,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万元,同比上年的203.07万元减幅58.29%;(2)公共安全支出29.21万元,同比上年增幅1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同比上年的20.87万元减幅45.04%;(4)卫生健康支出9.46万元,同比上年的10.05万元减幅5.87%;(5)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同比上年的8.94万元减幅3.8%。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4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8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2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4%,具体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29.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具体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具体如下:
卫生健康支出9.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具体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4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59%,同比上年减少118.37万元,减幅58.29%,具体如下: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2.57万元,同比上年203.07万元减少118.54万元,减幅62.03%;
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万元,同比上年11.96万元增加0.17万元,增幅1.42%。
2、公共安全支出29.21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20.4%,具体如下: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21万元,同比上年增幅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8%,
具体如下:
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1.47万元,同比上年20.86万元减少9.39万元,减幅45%。
4、卫生健康支出9.46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6%,同比上年10.05万元减少0.59万元,减幅5.87%,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9万元,同比上年6.33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幅3.79%;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7万元,同比上年2.9万元减少0.03万元,减幅1.03%;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万元,同比上年0.82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幅39%。
5、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支出8.6万元,同比上年8.94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幅3.8%。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44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99.5万元,减幅40.96%。
(二)部门预算支出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143.4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9.5万元,减幅40.9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万元,同比上年203.07万元减少118.37万元,减幅58.29%;公共安全支出29.21万元,同比上年减幅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同比上年20.87万元减少9.4万元,减幅45.04%;卫生健康支出9.46万元,同比上年10.05万元减少0.59万元,减幅5.87%;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同比上年8.94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幅3.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4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59%,同比上年减少118.37万元,减幅58.29%,具体如下: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2.57万元,同比上年203.07万元减少118.54万元,减幅62.03%;
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万元,同比上年11.96万元增加0.17万元,增幅1.42%。
2、公共安全支出29.21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20.4%,具体如下: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21万元,同比上年增幅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8%,
具体如下:
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1.47万元,同比上年20.86万元减少9.39万元,减幅45%。
4、卫生健康支出9.46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6%,同比上年10.05万元减少0.59万元,减幅5.87%,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9万元,同比上年6.33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幅3.79%;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7万元,同比上年2.9万元减少0.03万元,减幅1.03%;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万元,同比上年0.82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幅39%。
5、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支出8.6万元,同比上年8.94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幅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23万元,同比上年242.94万元减少128.71万元,减幅52.98%,按经济科目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102.1万元,同比上年230.97万元减少128.87万元,减幅55.8%(其中:基本工资28.61万元,同比上年27.65万元0.96万元,增幅3.47%;津贴补贴26.29万元,同比上年30.17万元减少3.88万元,减幅12.86%;奖金2.38万元,同比上年2.3万元增加0.08万元,增幅3.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7万元,同比上年20.86万元减少9.39万元,减幅45.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9万元,同比上年6.33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幅3.7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6万元,同比上年2.9万元减少0.04万元,减幅1.3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万元,同比上年0.82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幅39.02%;住房公积金8.6万元,同比上年8.94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幅3.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3万元,同比上年130.99万元减少115.69万元,减幅88.3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万元,同比上年11.96万元增加0.17万元,增幅1.42%(其中:办公费0.6万元,与上年持平;印刷费0.19万元,与上年持平;差旅费2.82万元,与上年持平;维修费0.19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0.19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0.1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与上年持平;工会经费1.45万元,同比上年1.16万元增加0.29万元,增幅25%;其他交通费用5.83万元,同比上年5.94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幅2.02%;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4.2万元,减幅96.3%。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3万元,包括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19万元、差旅费2.82万元、维修(护)费0.19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1.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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