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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山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区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二)负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雁山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邕到市到区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区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负责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
(八)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管理雁山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在职3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雁山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1.80万元,同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50.41%。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1.80万元,同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50.4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6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同比增加-0.59万元,增长-11.09%;卫生健康支出3.83万元,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62%;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55.26%。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1.80万元,同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50.41%。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03%。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6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
算11.32%。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6%。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④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7%。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3.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1.80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03%。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6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
算11.32%。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6%。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④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7%。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3.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1.80万元,同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50.41%。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1.80万元,同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50.4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6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同比增加-0.59万元,增长-11.09%;卫生健康支出3.83万元,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62%;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55.2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07%,同比增加11.95万元,增长43%;项目支出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1%,同比增加2.06万元,增长1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03%。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6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
算11.32%。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6%。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④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7%。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3.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39.74万元,同比增加11.95万元,增长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34.44万元,同比增加10.15万元,增长41.79%。包括基本工资12.37万元,同比增加5.3万元,增长74.96%;津贴补贴8.93万元,同比增加2.39万元,增长36.54%;奖金1.03万元,同比增加0.44万元,增长74.5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3万元,同比增加0.93万元,增长24.4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1万元,同比增加0.9万元,增长55.90%;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2万元,同比增加0.45万元,增长67.1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住房公积金3.54万元,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55.26%;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5.30万元,同比增加1.8万元,增长51.43%;包括办公费0.32万元,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52.38%;印刷费0.08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60%;差旅费1.23万元,同比增加0.41万元,增长50%;维修(护)费0.06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20%;会议费0.08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60%;培训费0.08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60%;工会经费0.45万元,同比增加0.18万元,增长66.67%;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同比增加0.9万元,增长5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57.1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同比减少0.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没有公车预算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万元,其中办公费0.32万元、印刷费0.08万元、差旅费1.23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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