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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负责全区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3、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
4、统一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和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周边地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为区委、区政府进行宏观决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7、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干部教育、统计专业知识培训。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局属事业单位1个,是雁山区经济调查队。在职14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收入合计119.28万元,同比减少5.36万元,减少4.3%。支出合计119.28万元,同比减少5.36万元,减少4.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3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9.28万元,同比减少5.36万元,减少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2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4类: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5.11万元,事业运行57.18万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11.6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2万元。
③卫生健康7.3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66万元。
④住房保障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9.28万元,同比减少5.36万元,减少4.3%。按功能科目分为4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7%。同比增加6.9万元,增长8.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9万元。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35.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万元。
事业运行57.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万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74%。同比减少9.99万元,减少46.23%;具体如下: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62万元。
③卫生健康支出7.3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18%。同比减少1.31万元,减少15.09%;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3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8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3.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4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0.66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71 %。同比减少0.96万元,减少10.71%。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19.28万元,同比减少5.36万元,减少4.3%。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19.2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4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7%。同比增加6.9万元,增长8.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9万元。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35.11万元。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2.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万元。
事业运行57.18万元。同比增加5.96万元,增长11.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万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74%。同比减少9.99万元,减少46.23%;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1.62万元,同比减少4.58万元,减少28.27%。
③卫生健康支出7.3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18%。同比减少1.31万元,减少15.09%;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38万元,同比减少0.76万元,减少2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8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3.28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04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减少19.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4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6万元,同比减少0.36万元,减少35.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0.66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71 %。同比减少0.96万元,减少10.71%。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8万元,同比减少0.96万元,减少10.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119.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0.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29%,同比减少4.2万元,减少3.68%;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减少1.17万元,减少11.29%。按经济科目分,具体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0.08万元。
1、基本工资30.51万元,与去年持平。
2、津贴补贴16.42万元,同比减少5.47万元,减少24.99%。
3、奖金1.01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减少14.41%。
4、绩效工资4.42万元,与去年持平。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2万元,同比减少4.58万元,减少28.27%。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7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减少10.99%。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减少19.38%。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6万元,同比减少0.36万元,减少35.29%。
9、住房公积金8万元,同比减少0.96万元,减少10.71%。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73万元,同比增加13.7万元,增长80.45%。
(二)商品和其他服务支出9.19万元
1、办公费0.71万元,同比减少0.11万元,减少13.41%。
2、印刷费0.16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减少15.79%。
3、差旅费2.87万元,同比减少0.41万元,减少12.5%。
4、维修(护)费0.17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减少10.53%。
5、会议费0.16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减少15.79%。
6、培训费0.19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减少9.52%。
7、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去年没有此项数据。
8、工会经费1.66万元,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33.87%。
9、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减少25.86%。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减少8.93%。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统计局及1个下属二层单位均无出国(境)费用,无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减少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19万元,主要是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1、办公费0.71万元
2、印刷费0.16万元
3、差旅费2.87万元
4、维修(护)费0.17万元
5、会议费0.16万元
6、培训费0.19万元
7、公务接待费0.19万元
8、工会经费1.66万元
9、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项目预算安排,无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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