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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山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承办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政府公职律师办公室业务。对区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以及签订的合同协议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提出法律建议。承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三)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上报工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包括确定承办单位)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办理(包括确定承办单位)因不服区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督导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乡镇(街道办)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制定本级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本级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管理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工作。(四)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五)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六)承办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雁山区司法局内设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收集、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担局机关的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等工作;制订局机关的行政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管理司法行政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物资装备。
(二)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任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三) 三大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做好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法律援助中心
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管理指导全区依法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第二部分:雁山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收入9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30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增长2.62%,增长原因工资调整;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2020年预算总支出93.30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总增长2.62%,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9.21万元,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16.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同比减少7.09万元,下降43.10%;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2.28%;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43%。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收入93.30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增加2.62%。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69.21万元,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16.28%。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64.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其他司法支出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同比减少7.09万元,下降43.10%。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2.28%。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4.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43%。增长原因为工资调整。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7.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支出93.30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增加2.62%。基本支出88.3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69.21万元,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16.28%。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64.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其他司法支出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同比减少7.09万元,下降43.10%。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2.28%。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4.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43%。增长原因为工资调整。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7.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收入9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30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增长2.62%,增长原因工资调整;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2020年预算总支出93.30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总增长2.62%,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9.21万元,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16.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同比减少7.09万元,下降43.10%;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2.28%;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4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支出93.30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增加2.62%。基本支出88.3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69.21万元,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16.28%。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64.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其他司法支出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同比减少7.09万元,下降43.10%。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2.28%。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4.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43%。增长原因为工资调整。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7.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41万元,同比减少2.75万元,下降3.52%;公用经费支出12.89万元,较比2019年增加2.32万元,增长1.02%。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5.41万元,同比减少2.75万元,增长3.52%,其中:
基本工资23.21万元,同比增加2.04万元,同比去年增长9.64%。
津贴补贴 21.37万元,同比减少2.46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0.32%。
奖金1.93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同比增加9.6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6万元,同比减少2.39万元,同比去年减少20.3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7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40%。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3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3.56%。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41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同比减少36.92%。
住房公积金7.02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43%。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1.02%。其中:
办公费 0.53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印刷费 0.1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差旅费 2.0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维修(护)费0.11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会议费0.14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培训费0.14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幅0%。
工会经费 1.03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增幅14.44%。
公务接待费 0.14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增幅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同比0元,增幅0%。
其他交通费用4.5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幅2.4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96万元,比年2019年增加0.23万元,增加6.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工作需求本年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89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1.02%。其中:
办公费 0.53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印刷费 0.1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差旅费 2.0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维修(护)费0.11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会议费0.1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减少0%。
培训费0.1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减幅0%。
工会经费 1.03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增幅14.44%。
公务接待费 0.14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增幅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同比0元,增幅0%。
其他交通费用4.5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幅0.02%。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绩效目标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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