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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乡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并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对乡村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五)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规范与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在职行政编制人员25人;在职参公编制人员2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5人;退休人员7人;长期聘用人员3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乡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草坪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其中:基本支出70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9.14万元,增加16.28%;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7.86万元,下降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49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18%,同比增加112.11万元,增长29.14%。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9%,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加31.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5%,同比减少9.93万元,下降1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同比增加19.43万元,增长44.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49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18%,同比增加112.11万元,增长29.14%。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9%,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加31.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5%,同比减少9.93万元,下降1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同比增加19.43万元,增长44.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其中:基本支出70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9.14万元,增加16.28%;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7.86万元,下降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49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18%,同比增加112.11万元,增长29.14%。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9%,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加31.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5%,同比减少9.93万元,下降1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同比增加19.43万元,增长44.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707.97万元,同比增加51.28万元,增加7.81%。其中:基本支出70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9.14万元,增加16.28%;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7.86万元,下降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49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18%,同比增加112.11万元,增长29.14%。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9%,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加31.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5%,同比减少9.93万元,下降1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同比增加19.43万元,增长44.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707.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49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18%,同比增加112.11万元,增长29.14%。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9%,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加31.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5%,同比减少9.93万元,下降1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具体如下:行政单位医疗47.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1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同比增加19.43万元,增长44.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707.9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82.27%,同比增加115.62万元,增长24.7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7.54%,同比减少11.93万元,下降18.2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10.20%,同比减少4.55万元,下降5.9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49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18%,同比增加112.11万元,增长29.14%。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9%,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加31.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6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5%,同比减少9.93万元,下降1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具体如下:行政单位医疗47.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1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同比增加19.43万元,增长44.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下降100%。
(三)公务用车费7.35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9.8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的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3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