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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中心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中心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中心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依法治园。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三)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从小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能力为重。遵循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活动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安全第一。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六)积极配合政府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数12人,聘用教师控制数2人,年末实有在岗人数14人。
第二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中心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大埠乡中心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46.60万元、支出预算总计46.60万元。支出预算中包括教育支出32.1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46.60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32.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0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为13.39%;
3、卫生健康支出3.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5%;
4、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4%。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4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0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其中:
基本支出中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8.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88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教育支出32.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03%;
具体如下:
学前教育支出46.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为13.39%。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3.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5%。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3.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4%。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6.60万元、支出预算总计46.60万元。具体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46.6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46.60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32.1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69.0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3.39%;
3、卫生健康支出3.51万元,占总预算支出0.75%;
4、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0.0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包括:
1、教育支出3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3%;
具体如下:
学前教育支出46.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9%。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5%。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3.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4%。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73元;公用经费支出7.88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包括:
1、工资福利38.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80万元;津贴补贴3.28元;绩效工资3.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住房公积金4.6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资金做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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