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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审计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对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政府国有企业、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政府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乡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直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依法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九)加强信息技术在本区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本区审计信息系统,加强审计信息管理。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为雁山区审计局,在职3人,本年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7.99万元,同比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公共预算拨款37.99万元。同比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
2023年支出总预算3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7.99万元,占经费拨款收入100%,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经费拨款收入3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3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7.99万元,同比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
2023年支出总预算3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4.10万元,占经费拨款收入100%,同比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长3.89万元,增幅11.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76%,同比增加3.92万元,增幅12.52%;公用经费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4%,同比减少0.03万元,减幅1.0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5.24万元,同比增加3.92万元,增幅12.52%。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34.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奖金1.0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减幅1.08%。具体如下:
1.办公费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
2.印刷费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材料印刷。
3.差旅费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4.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福利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4万元、差旅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被占有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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