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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23年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2.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及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安全监督部门拟定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信访等工作。
(三)做好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向主管部门报告全区安全生产信息。
(四)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
(五)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案工作以及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于2013年7月成立,为隶属雁山区应急管理局相当副科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目前在职1人(事业1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4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16万元、绩效工资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比2022年增加3.21万元,同比增加31.41%;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包括办公费0.1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比2022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3.4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16万元、绩效工资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比2022年增加3.21万元,同比增加31.41%;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包括办公费0.1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比2022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3.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①人员经费1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99%。
②公用经费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9万元,同比增加29.54%。按经济科目分类,具体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43万元,比2022年增加3.21万元,同比增加31.41%。包括基本工资8.16万元、绩效工资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57万元,比2022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3.45%。包括办公费0.1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6万元,比2022年增加0.06万元,同比增加100%。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比2022年增加0.06万元,同比增加100%。
(四)会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五)培训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比2022年增加3.21万元,同比增加31.41%。包括办公费0.1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固定资产,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