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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04-19 16:45     来源:雁山区民政局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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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能

  2.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山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责 

核对机构受本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困难职工救助、临时救助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工作,包括受理、核对、出具核对报告并及时反馈委托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个,实际在职在编人员4人。

第二部分:雁山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雁山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总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总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4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2%;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2.2%。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31.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经费开支和日常工作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3.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1. 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总支出预算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2.2%。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31.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经费开支和日常工作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3.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1万元,全部为本级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4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2%;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1万元,基本支出46.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

2.公用经费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7万元,基本工资25.85万元,绩效工资3.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住房公积金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万元,其中办公费1.1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费支出2.23万元,其中办公费1.1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今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今年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