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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规划、指导、督查、管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具体承担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检查评估、调查研究、服务辅导、制度建设、设施建设、资源建设、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隶属于桂林市雁山区委组织部。在职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共8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39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共8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为82.3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2.2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3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改革支出3.1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支出8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万元,占支出预算11.9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占支出预算8.3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占支出预算3.84%。其中:住房公积金3.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82.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2.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8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31%。具体如下: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3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3.84%。具体如下:住房公积金3.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82.3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0.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80%。其中基本工资55.51万元;奖金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0万元;住房公积金7.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1%。其中办公费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2万元,其中办公费0.04万元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
(二)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主要为办公用房产共计2间。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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