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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山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雁山区辖区(以下简称辖区)农机化的区域规划、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城区农机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负责辖区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
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年度检审。
负责处理农业机械事故。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对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处罚违章行为。
(三)负责农机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抗洪、抗旱以及季节性农业生产服务调度。
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负责指导农机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农机驾驶员和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农机购置补贴的办理、核验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农村局。在职人员2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雁山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雁山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
2024年支出总预算40.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11%;卫生健康支出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4%;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57%;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99%。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大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11%。具体如下:
⑴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7.95万元。
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4%。具体如下:
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⑵公务员医疗补助1.3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57%。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编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工会费支出、党建费用等。
4、住房改革支出3.2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99%。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3.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支出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大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11%。具体如下:
⑴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7.95万元。
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4%。具体如下:
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⑵公务员医疗补助1.3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57%。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编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工会费支出、党建费用等。
4、住房改革支出3.2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99%。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3.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40.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11%;卫生健康支出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4%;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57%;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9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大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11%。具体如下:
⑴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7.95万元。
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4%。具体如下:
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⑵公务员医疗补助1.3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57%。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农林水支出)21.5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编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工会费支出、党建费用等。
4、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99%。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3.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
按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5.98%:
⑴基本工资9.09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⑵津贴补贴5.64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⑶奖金0.76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奖励支出。
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7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⑻住房公积金3.27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59%,具体如下:
⑴办公费1.85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办公经费支出。
⑵印刷费0.5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印刷费支出。
⑶差旅费0.9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差旅费支出。
⑷维修(护)费0.6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维修(护)费支出。
⑸会议费0.05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会议费支出。
⑹培训费0.02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培训费支出。
⑺公务接待费0.15万元,用于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
⑻其他交通费用1.8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交通补贴支出。
⑼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党建经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43%:
退休费7.95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及物业补贴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0.22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无此项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0.15万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0万元。因我单位无公务车编制,无此项经费预算。
4、会议费0.05万元。用于本单位在编人员会议费支出。
5、培训费0.02万元。用于本单位在编人员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费5.97万元,占支出预算14.59%,具体如下:
⑴办公费1.85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办公经费支出。
⑵印刷费0.5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印刷费支出。
⑶差旅费0.9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差旅费支出。
⑷维修(护)费0.6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维修(护)费支出。
⑸会议费0.05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会议费支出。
⑹培训费0.02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培训费支出。
⑺公务接待费0.15万元,用于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
⑻其他交通费用1.80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交通补贴支出。
⑼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党建经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固定资产10.55万元,其中:1、房屋及建筑物0万元;2、公用车辆0万元;3、设备10.37万元;4、家具和用具0.18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