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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并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对乡村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五)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规范与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包含党、人大、团体等系统),下设参公单位 1 个,为雁山镇财政所,下设事业单位 7个,分别是雁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雁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雁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雁山镇党群服务中心、雁山镇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雁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雁山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381.08万元,与2023年1679.18万元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381.08万元,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381.08万元,与2023年1679.18万元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其中:基本支出138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与2023年1679.18万元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本年未安排项目预算支出。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60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与2023年同比减少660.83万元,下降52.25%。主要用于全镇行政单位和各站所的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与2023年同比减少5.17万元,下降2.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97.7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与2023年同比减少19.27万元,下降16.4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医疗保险缴费。
4、 农林水支出401.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与2023年同比增加401.91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村委干部、离任村干、村官补贴及村级办公经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0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与2023年同比减少14.74万元,下降12.63%。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381.08万元,与2023年1679.18万元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各站所预算统一由镇政府核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381.08万元,与2023年1679.18万元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其中:基本支出138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与2023年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本年未安排项目预算支出。
1、行政运行603.88万元,占总支出的44%。其中,基本支出603.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65名在编干部工资及政府日常行政开支。
2、行政单位退休35.82万元,占总支出的3%。其中,基本支出3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4名退休干部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其中,基本支出13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万元,占总支出的1%。其中,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缴纳。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6.47万元,占总支出的6%。其中,基本支出76.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27万元,占总支出的1%。其中,基本支出21.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01.91万元,占总支出的28%。其中基本支出40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85名村干、离任村干补助发放和15个村委办公经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101.96万元,占总支出的7%。其中基本支出10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381.08万元,与2023年同比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1.08万元,减少298.1万元,下降17.75%;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381.0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60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与2023年同比减少660.83万元,下降52.25%。主要用于全镇行政单位和各站所的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与2023年同比减少5.17万元,下降2.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97.7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与2023年同比减少19.27万元,下降16.4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支出40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与2023年同比增加401.91万元。主要用于村干、离任村干补助发放与村委行政办公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与2023年同比减少14.74万元,下降12.6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38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4.32万元,公用经费126.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行政运行603.88万元,占总支出的44%。其中,基本支出603.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65名在编干部工资及政府日常行政开支。
2、行政单位退休35.82万元,占总支出的3%。其中,基本支出3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4名退休干部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其中,基本支出13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万元,占总支出的1%。其中,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缴纳。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6.47万元,占总支出的6%。其中,基本支出76.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27万元,占总支出的1%。其中,基本支出21.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01.91万元,占总支出的28%。其中基本支出40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85名村干、离任村干补助发放和15个村委办公经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101.96万元,占总支出的7%。其中基本支出10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1381.0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6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62%,与2023年同比减少341.34万元,下降28.4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9%,与2023年同比增加21.7万元,增加20.65%。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29%,与2023年同比增加21.54万元,增长5.78%。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与2023年同比增加1.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11.55万元,与2023年同比增加0.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的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76万元,包括办公费10.93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1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劳务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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